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按照《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管理办法》和《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新入园项目评审会方案》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就业服务中心对大杨树创业园申请入驻企业评审情况汇报,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下经各方面情况研判,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创业园初审、专家评审的工作流程,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经过党组会议充分研究、讨论后认定*************等2家创业项目符合入驻创业园的标准。 (名单附后)
请大杨树创业园为以上2家企业入驻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各项入园手续。
附件: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年第*批新入园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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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年
第二批新入园项目公示
按照《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管理办法》和《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园新入园项目评审会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创业园初审、专家评审,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拟同意*************等2家项目入园(详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在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9月**日—****年9月**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园区签订入园协议和入园承诺书,正式入园开展创业孵化工作。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书面意见递交至************。
监督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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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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