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其所需的****年度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组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年度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招标编号:***-****-***
3、项目概况
此次公开招投标服务期限为期9个月;干调类采购食材为干货类(包含但不限于米、面、粉、豆类等)、调料品类、粮油、牛奶饮料等,该项目采购总预算价为****元。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业绩、配送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选取合理低价的优质供应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干货类(包含但不限于米、面、粉、豆类品等)、调料品类、粮油、牛奶饮料等 | 2,***,***.** |
4.2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区间为0.**%(不含)~***.**%(含),投标人费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报价区间内且保留两位小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费率不变。
4.3 本项投标人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结算单价计算式为采购单价基准价*中标费率,最终结算金额=结算单价*招标人实际验收数量。采购单价基准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供应、材料费、相关税费、运输配送费、车辆装备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等*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金额,上表中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采购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期9个月。
4.5交付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账号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_***@***.***),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
汇款账号: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9:**:**,投标文件应在 ****年**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号林浦广场*号楼*层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网址:****://***.**.**.***:*****/)、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号林浦广场(*期)*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
电子招采平台技术人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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