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8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郎镇葛岭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松县人工影响天气火箭标准化作业点(*郎)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期光彩东*街**、**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
名称:宿松县人工影响天气火箭标准化作业点(*郎)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综合楼*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现浇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包含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围墙大门、雨污水、绿化等,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石坚 刘继伟 张新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元,由成交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龙井路7号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1-3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览表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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