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年柳州卷烟厂购置离线检测仪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年柳州卷烟厂购置离线检测仪器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柳州卷烟厂拟购置恒温恒湿箱、分光光度计等各类离线仪器19台,用于产品工艺质量及污水水质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能合法提供本次招标所需产品及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无。
2.3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4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个或*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柳州分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大写:**元整(¥**.**)。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7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柳州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泽宇美食城内4栋2楼)。
4.3提交方式
4.3.1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年7月**日上午9时**分至9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官网、**********招标公司网上发布。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2楼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柳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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