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批项目 | ||
品目 | 临床检验设备 | ||
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高港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号实验小学南门东侧丰羽楼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州市永定西路***号丝绸之路泰州广场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批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招标代理处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套,具体要求详见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
收到委托人通知后,**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制造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根据产品的类别,如供应商是经销商/代理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供应商是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
(2)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如属于医疗器械,响应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⑵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招标代理处
方式: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现场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地址:**********@**.***)。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泰州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园支行;银行账户:**** **** **** **** ******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开标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 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号实验小学南门东侧丰羽楼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泰州市永定西路***号泰州广场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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