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汕公资地[****]**号(**))
汕公资地[****]**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公顷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津湾***-**地块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性质:A03-04地块为中小学用地(A33)。 三、实用地面积:32054.06平方米(48.081亩)。 四、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4108.12平方米(应按中学≥42班的建设规模控制),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公共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2.建筑密度:≤35%; 3.绿地率:≥35%; 4.停车配建比例:≥10%(停车配建比例为停车面积与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率,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5.建筑限高:≤55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60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6.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21〕24号),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我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7.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两证一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3〕75号),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7%,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8.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土地出让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六、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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