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区A-**地块补充考古发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直政采磋商(****)****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洛阳市瀍河区新街新房家园 3-8 楼 1-*** 号 | ******.** | 元 | ||||||||||||
|
*、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绪、卫永胜、张笑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2、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3、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 址:洛阳市***创智广场1号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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