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电商”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于****年6月**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该项目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向公开征集供应商,我单位共收到6家公司的有效报价,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 | 报价(元) |
****** | |
****** | |
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 | ****** |
深圳市龙岗区深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 |
深圳市南山区无忧上职业培训中心 | ****** |
深圳市龙岗区银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 |
经我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年“农村电商”就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自行采购综合评分细则,深圳市罗湖区*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得分**.**,深圳市龙岗区多喜娃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得分**.3,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得分**.**,深圳市龙岗区深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得分**.**,深圳市龙岗区银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得分**.**,深圳市南山区无忧上职业培训中心得分**.2,鉴于深圳市南山区无忧上职业培训中心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确定深圳市南山区无忧上职业培训中心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天(****年6月**日至****年6月**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提出意见。
我单位投诉电话:****-********;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监督科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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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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