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批双模货列尾机车电台联合采购项目*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第*批双模货列尾机车电台联合采购项目*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或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模货列尾机车电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物资须提供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双模列尾机车电台数据采集器、******便携库检仪可外购,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 **:**至****年7月2日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 **:**,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徐女士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9.其他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下(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U盘存储的电子文本)与线上(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递交的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致,如不*致时,以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为准。仅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未上传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仅上传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未递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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