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行审建【****】**号核准、阳行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示范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建设地点:阳原县西城镇西关村和南关村,自人民公园至南湖公园以西沙河为轴线进行建设。3、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5个地块总面积*****.**㎡;包括道路铺装****.**㎡、生态修复****㎡、红色文化设施**组、公共卫生间1座面积**.**㎡、监控室1座面积**.**㎡、挡土墙***㎡、红色文化彩绘**幅、健康步道****.4㎡、健身器材**组、河道护栏****.***及配套辅助基础设施。4、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5、计划工期:(1)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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