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变电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变电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2 最高限价:******.**元
2.3 建设地点:****************
2.4 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日
2.6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保 修 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意向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员工,须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年1月至****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供应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建规【****】2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7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7月4日9:**至***4年7月8日**:**(北京时间)。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锁。
4.2采购文件每套5**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8日**:**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年7月9日13:30-14:**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年7月9日14:**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踏勘现场
8.1 采购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北新街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