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函〔****〕**号)精神,经各教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校领导集体审定,拟推荐毕密密等**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日至**月**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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